報載教育部長鄭瑞城宣布成立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首要目標就是「減輕學生及家長的負擔」。我發現其中大部分審議委員是「技術型」的官僚,缺乏像李家同教授那般「創思型」的學者。

 

不由得想起一個在管理學領域很流行的笑話:有個人在街燈下汗流浹背地找東西,旁人問他找什麼?他說在找掉落地上的鑰匙,那人就善意地幫他找了一會兒,但一無所獲,忍不住又問:「你的鑰匙掉在什麼地方?」他說:「在那個黑暗的轉角。」幫忙的人很生氣地說:「那你為什麼在這個地方一直找?」他說:「因為這裡比較亮。」

 

這個笑話的涵義是:「做對的事情」(效果)其實比「把事情做對」(效率)更重要。

 

以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為例,「減輕學生及家長的負擔」本來就不應該是檢討的目標,因為「減輕負擔」是一個效率的問題,不是效果的問題。如果不先思考效果,而「太有效率」地處理「沒有效果」的事情,其結果就是造成社會資源更多而更久的浪費。

 

我再舉三個例子說明「做對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對」重要。其一,教育部為了大學評鑑的處理效率,導致現在幾乎以「論文篇數」主導一切的現象。一個優良的大學教師原應具備「利他型」的人格特質,即充滿教學熱情、時時以培育下一代為念,現在的大學殿堂則充斥了「自利型」人格特質教師,花費許多時間製造「重量不重質」的論文而忽略了教學,結果是學生應得的教育品質大幅降低了。這真不應該算是一件「對的事情」。

 

 

這一點我十分認同,教授是教職,不應該把作自己的研究放在第一順位,作育英才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務,不過除非在制度上作改變,不然很難去強迫改變教授們的想法。

 

現階段台灣高等教育的問題就是師資不足,資源缺乏,往往一個指導教授要指導二、三十個學生,這樣的教學品質勢必大打折扣,常常會聽到客戶抱怨說指導教授一個星期只能撥不到10分鐘跟他討論,每一次想要問老師問題都非常趕,根本無法好好的討論出自己論文下一步的方向,導致時間上一延再延。

 

換個角度想,晨晰這方面也是在補足高等教育的缺乏,協助指導教授把學生的研究方法和統計觀念建立的更扎實,有了這些扎實的基礎學生整理出來的資料以及提出來的想法才會更有架構,更具體,如此一來也可以縮短教授對每個學生指導與討論的時間,所以有遠見的老師,應該趕快找我們團隊來合作,在您的時間安排以及教學品質上找出最佳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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