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收納病人的條件(Study patient / Study cohort

(一) 建議報告項目

在健保資料庫的Method第三部分為收案條件(Criteria of enrollment)的說明,這部分非常的重要,因為必須說明本研究的研究對象是符合哪些條件的病人(Inclusion criteria),並且基於何種原因排除了哪些病人(Exclusion criteria)。

11整理了筆者建議關於「收納病人的條件」(Criteria of study patient enrollment)應說明的項目,大致可簡化為「收案條件」與「排除條件」兩大項,不過一篇優良的健保資料庫文章還需要交代一些重要的細節。

 

11 關於「收納病人的條件」應說明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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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實際例子

下圖列出吳俊穎教授指導的文章的流程圖(Gut 2015;64:495–503),由圖的最上方文字方塊可知從1997/1/12011/12/31期間有C肝診斷(一次門診診斷就可以)者,一般來說筆者會建議如果用門診診斷作為收案條件,可能至少要3次以上會比較嚴謹一點;就如筆者在本系列文章『MethodData source怎麼寫之2』提到若用糖尿病四次門診診斷的正確率也只有95.7%

不過吳俊穎教授之所以用這麼寬鬆的納入條件,正是因為他們有非常嚴格的排除條件,包括排除了曾有B肝診斷者及未做C肝血清檢驗者(第一區塊的Exclusion criteria),因此他們使用嚴格的排除條件來確認這些都是真正的C型肝炎的患者。

接著第二區塊的Exclusion criteria則是跟收案條件(C肝)無關,而是跟本研究的結果變項(Outcome)有關,本研究的主要Outcome包括死亡、ESRD(洗腎)、ACS(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缺血性中風及自動免疫疾病(必須持重大傷病卡)。因此他們排除了年紀大於70歲者,因為年齡太大者的死亡率會過高,可能會干擾到研究結果;排除之前有慢性腎病(含洗腎者)、ACS及缺血性中風者,不過似乎原作者並未排除已經罹患自動免疫疾病者;另外作者還排除了罹患者癌症者(應該也是為了死亡率不要過高)、肝功能缺損(他們要的是有C肝,但肝功能還正常者)以及有心理疾病者(因為這些患者可能會禁用C肝的專門用藥)。

              重點是最右下角的排除條件,排除了33,975名沒有使用interferonribavirinC肝患者,這兩個藥物是C肝的專門藥物,也就排除沒有使用這些藥物者,代表留下來的是「C肝且有用藥的患者」,因此定義非常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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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su Y-C, et al. Gut 2015;64:4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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